宋、元、明历代朝廷对于妈祖信仰都采取了鼓励其传播并予以利用的政策,清朝统治者也继承了这种政策。从流传于中国大陆的妈祖在清代显应的资料可以看出,清朝官方利用妈祖信仰的范围,大体与明朝相同,只是因历史条件不同,在重点上有所变化而已。根据通峻撰《重修天妃显圣录》、徐葆光撰《中山传信录》、作者不明之《天上圣母源流因果》等,清代妈祖灵应神迹记载。综合起来有十六项。这十六项灵应神迹反映着清朝对妈祖信仰的政策。对这些神迹加以分析,就可以看出,清统治者着重在那些方面利用了妈祖信仰。妈祖显应所涉及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有关使节在海上遇险得妈祖保佑的事情五项:1、康熙二年(1663年),册使张学礼等归舶过姑米山遇风暴;2、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册使汪辑、林麟昌等归膛遇飓风;3、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册使海宝、徐葆光等,船几落■,归舟又遇旋风。船危;4、乾隆二十年(1756年),册使全魁、周煌等舟泊姑米忽遇三昼夜之台风;5、道光十九年(1839年),册使林鸿年、高人铿等赴琉球途中两次猝遇风暴;以上五项险还必须均得妈祖显灵庇佑脱险。
军事活动上受妈祖庇佑而排除了困难或制胜敌人的事迹七项:1、康熙十九年(1680年),水师提督万正色驻军崇武,夜梦神妃佐风,开洋进兵胜敌,逼郑军舍厦门入台湾;2、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十月,施琅征台大军屯于平海缺饮水,祝神得水,十二月开船遇大风,得神佑船舶平安入湄洲;3、康熙二十二年六月,施琅率水师与郑军战于澎湖,妈祖显灵助战胜敌;4、专长卫生五十二年(1787年)钦差大臣福康安、莆田知县张均等擒林爽文由台湾凯旋至大担迷航得神火引导;5、乾隆五十二年,张均与守备郑玉楷率水兵五百剿海贼林明均部,得神助遇风脱险并擒贼五十余名;6、嘉庆十一年(1806年),军官在鹿耳门赖妈祖助佑,击败蔡牵而兵船无一损失;7、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侵华英军驻上海潮州会馆,裸卧天后神前,夜梦受棍击,惊奔呼救。
其余四项神迹是:庇佑漕运一项,官员海是遇风浪受佑脱险三项。即:1、道光六年(1826年),江南漕运船队千余只抵黑水洋迭遭风暴,得神助,二、三万未伤一人;2、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御史孟劭往台湾巡视,海上遇飓风;3、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漳州镇苏总兵奉命南巡抵天妃闸时,河流横急遇险;以上几次险情均得妈祖显应而平安无事。
上述宣扬清朝官方活动得到妈祖庇佑的记录告诉我们,清统治者与元、明的统治者在利用妈祖信仰于什么事情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元统治者是为着解决北方的粮食问题,主要在进行南粮北调的大规模海上漕运方面利用了妈祖信仰。明统治者主要在出使外国和对外贸易方面利用了妈祖信仰。因而元代妈祖信仰传播的特点是因漕运而向北方传播显得突出,明代主要在南京及长江下游和闽、浙、粤等贸易港口和出使经过的港口一带兴盛起来。清代又是另一种情况。整个清代,有关在漕运中妈祖显应的记录只有一项,因此向北方传播的社会条件减弱了。另一方面,清代册使海上遇险受妈祖庇佑而脱险的记录虽有五项,但清朝的出使是小规模的、以琉球为对象的出使,其出发点和回来的港口多在福建。因此,这方面宣扬妈祖灵验的官方有关活动,都落到了福建的妈祖庙,其影响所及只限于邻近的广东、浙江。清代宣扬最多的是在海上军事活动中得到妈祖的神力帮助,这些事都发生在江南,如上海、福建、澎湖、台湾等地,所以对北方的妈祖信仰,也不会发生太大的影响。
清朝廷也继承了宋代以来历史统治阶级为利用妈祖而设法提高妈祖在人们心中的权威的政策。统治者的意图、政策、活动,很容易披上神闲情逸致的外衣,因此信仰越是广泛,越是虔诚,就更能顺利地达到利用的目的。从清代朝廷利用妈祖的情况可以看出,神是受人支配的,是受人利用的工具,而人又是受社会条件、社会历史进程所支配的。清代前期,因东南沿海未平定,海上军事活动多,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统一台湾以后,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大陆与台湾的关系密切起来,安全横渡台湾海峡的事,在为清廷必须关心的问题,这种情况使清廷须利用妈祖信仰和设法提高妈祖的权威。前面引举的十六项妈祖神迹,既是清统治者利用妈祖的记录,又是宣扬妈祖灵验、提高妈祖威信的一种方法。除此之外,为了提高妈祖的威信,清廷对于上奏妈祖灵尖而要求嘉封、致祭等事,都给以答应、满足。据记载,清廷嘉封妈祖的事,其次数比元、明两朝合起来的还要我。从康熙十九年(1872年)止,共嘉封十八次,其中康熙嘉封四次、乾隆三次、嘉庆二次、道光三次、咸丰五次、同治一次。另外,雍正还二次赐了匾额,一次是雍正四年(1726年)巡台御史禅济而奏言,“朱一贵之役,天后显灵,克奏肤功”乃赐“神昭海表”之额,悬于郡治庙中;另一次是雍正十一年(1733年)衷情督郝玉麟、巡抚赵国麟请赐额,御书“锡福安澜”,悬于福州南台之庙,并令江海各省,一体葺祠致祭。清代十八次敕封中,特别重要的是康熙十九年(1680年),“闽浙总督姚启圣奏言:‘荡平海岛,神佑灵异请赐崇封,’遂封天上圣母”。康熙二十二年(或二十三年),据施琅奏言,澎湖天妃效灵,枯井涌泉供数万军士食用,澎湖之役又得神助克敌,及入鹿耳门复见神兵导引,海潮骤涨,遂得颂岛投诚,而敕封“天后”。这两次嘉封对于妈祖信仰之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是因为把妈祖的神格提高到了极限,从此以后三百年来,“天上圣母”和“天后”就成了妈祖的圣称,各地的妈祖庙,也多使用“朝天宫”或“天后宫”为庙名。皇帝每次给妈祖嘉封,都要在原有封号的基础上,再想出能显示妈祖灵验和功德的新颂词加上去,因此到了咸丰七年(1857年)受封后的封号全称已达六十四个字,即“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宏仁普济福佑群生诚感咸孚显神赞顺垂慈笃祐
安澜利运泽覃海宇恬波宣惠导流衍庆靖洋锡祉恩周德普卫渍保泰振绥疆天后之神”。由于封号过长,同治十一年(1871年)要再褒封时,“经礼部核议,以为封号字号过多,转不足以昭郑重,只加上‘嘉佑’二字。”
清廷对妈祖的18次嘉封和2次赐匾,绝大部分都和闽台事务有关,其中与军事行动有关者也多。这表明妈祖信仰在清廷处理闽台事务中有利用价值,而被利用于这些事务的结果,妈祖信仰本身也受到了影响,因为在被利用于这些事务的过程中,做为航海参保安的神的灵性继续得到了宣扬之外,妈祖在战争中显应助佑官军的灵性被突出地得到了渲染。宣扬清军受妈祖庇佑,等于宣扬清军的行动符合神意,这样不但可以鼓舞参战官兵的士气,而且可以受到妈祖的保佑来“证明”其军事行动的正当性,以此来争取民众的拥护。清代的妈祖神迹记录中,有关这方面的主要事件有:清军征讨盘据于闽粤沿海的郑经部的战争、施琅率师征服澎台的战役、镇压朱一贵起义、镇压林爽文起义、击退蔡牵部的战斗等。这些发生与闽台的军事行动中,都有妈祖显灵帮助清军的奇迹记载。在清代,妈祖的维护统治阶级的神性,表现得最为明显,影响也最大。这一点,可以从台湾所流传的妈祖显应帮助统治阶级镇压被压迫者反抗的许多传说中看出来。根据增田福太郎本世纪30年代对清代创立的台湾五十座妈祖庙的调查,其中有13座妈祖庙曾流传过妈祖在军事行动中显灵发挥过作用。这13个事件流传的神迹中,除二项是属于抗击外国侵略的事件(淡水福佑宫妈祖显灵退登陆油东口之法军和宜兰昭应军妈祖退来犯之荷军)外,其余都是属于妈祖显应参与对内镇压的神迹,如显灵帮助镇压朱一贵起义的有台南大天后军妈祖;显灵帮助镇压林爽文起义的有鹿港旧祖宫妈祖;显灵帮助镇压戴万生起义的有南投街配天宫妈祖、北港朝天宫妈祖和鹿港旧祖宫妈祖;显灵帮助镇压高山旋的有新社妈祖宫妈祖、彰化南瑶宫妈祖;显灵帮助镇压“土匪”的有仁和宫妈祖、后壁妈祖庙妈祖、仑背顺天宫妈祖和楠梓楠和宫妈祖;显灵帮助分类械斗中之一方的有观间乡保障宫妈祖和西螺福天宫妈祖。从这些流传的神迹可以看出,清统治阶级在利用妈祖的过程中将其统治观念变成妈祖的神性,使妈祖成为顺从的工具。经过这些神迹的渲染,就给妈祖附加了反对“叛乱”,维护社会秩序安定的神性了。
妈祖作为海上保护神,是一种超阶级的信仰对象,不论是船主、货主、船工、渔民或何身份的乘客,都可以祈求她保佑平安行船。但是在妈祖信仰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妈祖的神性,受到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特别是伦理和政治观念的影响,对祈求者的保佑,就产生了种种条件,在神人关系中体现着社会关系。自宋以来记载的妈祖灵应的传说,妈祖从来都是在官民的对抗中庇佑统治阶级的,受到妈祖惩罚的都是所谓“海寇”、“盗贼”和“谋乱者”。在这一点上,很明显地表现着妈祖神性中的阶级性。台湾妈祖信仰中,妈祖维护统治阶级的神性显露较多,这是当时台湾社会处于不安定情况,迫使统治阶级利用妈祖信仰造成的。
到清代,航海时要祈求妈祖保佑平安,已成为牢固的社会信仰,因此什么地方的海上船只来往多,那里的妈祖信仰就最为兴盛。清代212年中,不论是官方或是民间,闽台之间的关系都非常密切,因此使台湾海峡两岸之间的海上交通变得频繁起来。就官方方面来说,约200年间台湾地方政府受福建管辖,公务联系频繁,大小官吏都由大陆派去,其轮换来往都要经福建横渡台湾海峡,台湾大骚乱时须输送援军之外,平时驻台班兵的轮换、军需供给等,都使闽台间的来往非常繁忙。清代又是两岸民间来往于台湾海峡最多的时期,这一点从台湾汉族人口的猛增可以知道。清初,台湾汉族人口约20万人,到清末已达290万人,其中87%的祖籍在福建,其中闽南的漳泉两地又占80%,13%的祖籍在广东省的潮州、嘉应州一带。这个数字表明,为了开垦台湾,在清代有千百万人来往于台湾海峡两岸之间。另外,由于台湾逐步开发,台湾与大陆之间的交易也发达起来,台湾的大米、糖大量输往大陆,大陆的磁器、纺织品、杂货等供应台湾,这些都要冒横渡台湾海峡的风险。上述社会历史条件,造成了清代的妈祖信仰主要在闽南、粤东北以及台湾民间中广泛发展,而长江以北地区的流传区域没有什么扩大,庙宇也增加不多。除上述总的历史条件之外,当时的航海手段要横渡台湾海峡无保障和人为造成的渡台困难,也是促进这些地区妈祖信仰发展的因素。当时渡台船只小,台湾海峡多风,又有几处■流,船难常有发生.所以渡台垦植都要祈求妈祖保平安,垦民出门之后,家属也要向妈祖祈祷亲人安抵目的地.清廷禁渡和一些利用船只谋财害命者的出现,也增加了渡台风险.这些自然条件和人为造成的个人无力左右的危险性,迫使渡台垦民更加要依赖于幻想中的妈祖神力的保护.以上历史条件所造成的种种因素,使妈祖成为渡台垦民的家乡民间必须虔诚信奉的神明,所以,在这个时期,闽南各县县城和沿海较大的集镇以及粤东北的潮州、海丰、揭阳等地都新建了许多妈祖庙,其中与台湾对渡的港口的妈祖庙,香火特别兴旺。厦门是前往台湾的最主要港口,所以妈祖庙特别多。据周凯编《厦门志》记载,奉祀妈祖的庙宇有32座之多,其中多与吴真人共为主神祀于一庙内,以妈祖为主神的庙宇有西门外的朝天宫、东澳社的妈祖宫、厦门港的福建海宫、草仔■海滨的龙泉宫、大担山后的前园宫、寮仔后海滨的潮源宫、鼓浪屿三■田的三和宫、先锋营的平台宫,火仔V的寿山宫等,而草仔■海滨的龙泉宫为官府渡台时祭妈祖进行迎送的庙宇。
清代也是妈祖信仰在台湾大发展的时期。康熙统一台湾以前,台湾有妈祖庙十座。即今台南市的开基天后宫祖庙、鹿耳门圣母庙、显宫里的天后宫、今台南县的五兴里的朝隆宫、水正晨的护庇宫、西港村的庆安宫、今嘉义县的东石的港口宫、新港的奉天宫、今高雄县的竹东的天后宫、今彰化县的鹿港的天后宫。上述妈祖庙的分布状况,反映着郑成功、郑经治台时期其着开发的区域以台湾南部沿海平原地带。如果估计当时大陆移居台湾人口为20万人,即平均2万人有一座妈祖庙,但是那里候的妈祖庙的规模很小,有的只是数椽小庙。清廷统治台湾以后,由于前述历史因素,造成了妈祖庙大量增加,新建者达222座,其分布如下:
地区 |
郑氏治台时所建庙数 |
1683年至清末所建庙数 |
基隆市 |
0 |
2 |
台北市、台北县 |
0 |
(市5、县12)
17 |
宜兰县 |
0 |
7 |
桃园县 |
0 |
3 |
新竹县、新竹市 |
0 |
4 |
台中县、台中市 |
0 |
29 (市4县25)
|
南投县 |
0 |
13 |
彰化县 |
1 |
20 |
云林县 |
0 |
15 |
嘉义县 |
2 |
14 |
台南县、台南市 |
6 |
42 (市9、县33)
|
高雄县、高雄市 |
1 |
19 (市6、县13)
|
屏东县 |
0 |
21 |
台东县 |
0 |
2 |
花莲县 |
0 |
0 |
澎湖县 |
0 |
5 |
合计 |
10 |
222 |
以林衡道编著《寺庙大全》为基础,参考其他资料所做的统计。
(不包括郑氏治台以前的妈祖庙)
从以上表可以看出,到清末全台湾除花莲一县因未有大批汉人进入垦植而没有妈祖庙之外,全台每个县市都有妈祖庙,连开发很迟,汉族人口很少的台东县也有两座妈祖庙,多者如台南市有42座,台中县和台中市有29座。从密度来看,已达到空前的高度,平均约12000人就有一座妈祖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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